因此,在加强中央银行独立性、规范货币政策决策方面,需要做的事情主要有二:一是将中央银行脱离政府序列,转而对全国人大负责。
从国家从上到下的这种操纵模式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是成功的,10%、11%的增长,而它本身的经济基础是非常脆弱的。2008年我创办了一个中国实验室,每年麻省理工学院和岭南商学院合作派出团队为珠江三角洲的中小企业做咨询项目。
有的学者认为不私有化也能够发展经济,比如香港,土地就是政府所有,可是忘记一个简单事实,土地虽然是政府所有的,可是土地契约是完全受法律保护的,这样一个契约精神、契约保护和法治是新自由主义共识里的一个重要内容。第二个是妇女作为主要贷款对象。尤努斯教授开始的这个金融改革是从打破国家对金融领域的垄断开始的,这恰恰是我们中国最需要的,在我看来他的这种商业模式是非常重要的,贷款对象是妇女也是非常重要的。要改变这个状况非常容易,你就把非正式金融变成正式金融就可以了,签一个字就可以了,这从技术上来讲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情,主要障碍在于政治上,在于既得利益的障碍上。我再从宏观角度讲一下尤努斯改革在中国的意义在什么地方。
80年代中国实际上做了很多有益的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开放的尝试,所有都是在农村地区,在城市是没有的。广东可能在全国是走在前列,说老实话,小型贷款的模式最需要的地方恰恰还不是广东,最需要的地方恰恰是贵州、广西、云南、湖南、河北这些最贫困的地区,恰恰是他们最需要这种商业模式,而恰恰在这些地区看不到这种商业模式。更有执法人员认为,缜密的审查程序制造了规避风险的文化,客观上促成了一种放弃调查或缩小调查范围的激励。
这些学说的阐释都有一定的道理,但笔者认为理念的东西更具本质性和内在性,因为理念支配人们的思想,指导并决定人们的行为。遏制不适当的风险,并要求私营部门(而非纳税人)为留存风险提供更多资本拨备的形式提供资金,并偿还债务。这种监管制度显然缺乏一个全面的设计。[2]然而金融衍生品的膨胀并未与信息披露制度相配合,而是通过在基础证券,甚至是在已经衍生后的金融衍生品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新的衍生,导致风险被无限放大,最后房地产行业资金链断裂,引致金融危机。
大量的券商研究报告高估上市公司价值,虚构利润。金融深化理论认为要实现经济增长,政府应该解除对金融市场与金融体系的管制,特别是解除金融机构在利率水平、业务范围和经营地域等方面的限制。
(三)金融监管部门组成人员配置不合理一般来说监管机构的执法人员由专家、职业主义者和政治家组成,并且执法人员有可能在不同政府部门之间进行轮换。更为关键的问题在于,由法律人士所主导的SEC对金融产品的技术细节不甚了解。[8]监管冲突和监管真空时有发生,美联储和货币监管署在关于紧缩还是开放银行管制的规则上冲突不断,因为银行拥有选择是否加入联邦储备银行的权利,实行上就等于获得了选择监管部门的权利,这样一来美联储和货币监理署间就出现监管冲突。又由于中国金融体制的特点,长期以来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依靠形形色色的民间金融。
该法案迫使银行承担责任,并让这些风险变得透明。首先应打破金融垄断,优化制度环境,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比如大力扶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详言之:(一)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金融监管之终极价值目标在过去的数年中,金融机构出现集团化、巨型化、经营业务全能化的趋势。芝加哥自由放任学派也认为,监管市场不仅没有必要,甚至还是有害的,最佳的做法是自律和市场约束,市场会给公司足够的动力及压力做出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
(五)民间金融与影子银行:一个被忽略的监管盲点伴随欧债危机的恶化、信贷政策的持续收紧以及企业用工成本的上升,中小企业正在遭遇普遍的生存危机。[26]这种政府部门、商业银行、企业及个人等都在过度使用现代银行体系与金融市场的路径制造了房地产泡沫,金融体系潜藏巨大风险。
审计人员应定期审计风险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措施。[22]王光宇认为金融监管改革中设计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和中介机构管理等机制,有助于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体现了从买者自负到卖者有责的监管理念改变,这必将成为未来金融服务中一个重要的准则。
混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矛盾格局依旧等。(二)评析《法案》颁布以来,国内金融界和法学界学者反响热烈,对其进行了全面解读,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很多有启迪意义的观点。在全球金融环境同此凉热的今天,以美国金融监管的种种反思为省察,可为我国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提供经验之借鉴。[20]很多美国媒体一针见血地指出金融改革法案中的一个先天缺陷,那就是它更多的是告诉监管部门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不是应该怎样做。【摘要】新自由主义理念支配下的华尔街金融创新日新月异,金融市场高度繁荣。设立专司监管的副主席。
2011年9月,欧洲债务危机再度临近爆发点,使欧元处于崩溃的边缘,有人甚至预言希腊将可能变成2008年的雷曼,人们有理由相信全球经济已近末日。相对平衡和温和的金融改革法案不会撼动美国金融地位。
(5)金融机构应建立与其结构及营运综合化程度相匹配的行为准则。美国金融监管权力配置的欠缺导致监管冲突与监管真空,监管成本与监管收益不匹配,监管部门组成人员配置不合理。
【关键词】新自由主义。二、金融创新对美国金融监管体制带来的挑战1929~1933年的经济大危机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确立了美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
2001年来美联储扩张性的财政货币政策导致流动性过剩,导致股市泡沫和房地产泡沫的生成。【注释】[1]新自由主义学说主要指自由市场学派、极端资本主义和过度贪婪等主宰当代的正统经济学思想。[17]必将深刻影响G20的全球金融改革探讨和未来的新巴塞尔协议(或所谓巴塞尔111)的修订,《法案》中的部分条款甚至可能直接上升为国际组织制定的所谓全球规则。(3)应有充分的系统来监测对于确立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
其后果便是SEC执法人员不理解金融专业市场的警示信号,不清楚金融工具的运作原理,导致监管行为应对迟缓、专业不强和效率低下。[27]周小川:《金融政策对金融危机的响应》,载《金融研究》2011年第1期,第3页。
职业主义者期望与被监管机构建立长期关系,以使自己的职业生涯更稳定。目前的5位SEC委员(包括主席和副主席)都是法律人士。
根据博弈论,个人理性并不必然导致集体理性。第四,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和交易规则的制订是非常重要的,但在行使国际事务话语权的同时,应意识到本国国内金融制度的完善和金融秩序的稳定是基础和前提。
然而,随着金融集团及混合型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系统性风险波动的加剧以及投资者利益保护不力,这一监管体制暗藏的局限性渐次暴露出来。由于市场操纵是个不确定的概念,因此对市场操纵行为进行监管是徒劳无益的。[28] 由于没有丰富的资本金,影子银行大量利用财务杠杆举债经营,进行不透明的场外交易。斯蒂格利茨的评价是:改革缺乏足够的魄力,好比当船快要沉底的时候,奥巴马所做的只是重新摆摆甲板上的椅子。
审计委员会应被赋予权利深化内部审计计划,评价审计人员的绩效,决定审计人员的报酬,并评估高级管理层是否迅速地纠正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实际上,那些再也无法从事暴利活动的人,在被勒令终止这些行为时拼命反对这一法案。
系统中个体的每一环节、每一局部的操作得当并不意味着不出现系统性的错误。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出台,标志混业经营模式的确立,但仍保留了原来的监管体制,即双层多头监管机制。
[24]第五,目前,不管是在国际层面还是内国层面,金融监管体系及金融机构的内部风险治理架构很少涉及到系统性风险管理,因此金融系统性风险防范是大势所趋。不同类型的执法人员其监管偏好不同:专家比较追求真理。